始于2005 立足辽宁 服务东北
 
 
  众森观点
 
沈阳企业要辨证看待明星代言
时间:2020-06-07 浏览次数:989
 

    网络时代的信息内容爆炸增长,导致人们时间碎片化严重,吸收内容有限,因此KOL的作用日益凸显,表现在品牌营销上就是各类平台网红带货,各种品牌“流量掐尖”,而粉丝也愈发明白品牌方想要的“转化率”,不断为偶像买买买,更加剧了品牌营销的粗暴做法:谁红签谁。

这种盲目追求流量的做法是否正确?沈阳众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认为,许多品牌只关注了如何利用明星开拓知名度,却没形成品牌持续营销,其步骤应该有四:

1、露出:对于品牌来说,露出非常重要,捆绑明星无疑是获得巨大曝光量的有效途径,选择契合的、关注度高的明星来做代言对品牌的曝光程度来说是毋庸置疑的。

2、转化:露出并不等于转化,获得关注后,是否能够以产品品质将尝鲜的消费者转化为品牌的长期消费者,从而进一步转化为具备忠诚度的消费者,对品牌来说才是挑战,尝鲜的消费者或者粉丝只是能够带来短期效益,使得品牌昙花一现,对于高投入长周期的品牌建设来说,只具备短期意义。

3、提升:品牌不能一直只停留在明星带货的阶段,否则明星换来换去,品牌形象却一直很模糊,只有将明星的流量转化为品牌自有流量才有价值,因此在具备一定知名度后,品牌需要具备功能利益的鲜明定位或文化感召力,能够让更多人迅速识别、喜爱。

4、危机管控:明星是一把双刃剑,尤其在信息爆炸,容易形成“网络群体情绪”的当下,如何切割明星负面,品牌应该着重需要“补课”,否则很容易造成“粉丝”与“路人”的双失和巨大的投入浪费。

上一篇: 沈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的顶层设计
下一篇: 企业的绩效考核究竟有什么用?
版权所有:沈阳众森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培训)网 电话:024-88616066 88616166 辽ICP备07013591号-2 辽公网安备21010302000226号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