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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运用头脑风暴法的两大原则
时间:2025-05-06 浏览次数:11
 

  沈阳众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认为,头脑风暴法的主持工作,最好由对决策问题的背景比较了解并熟悉头脑风暴法的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的人担任。

头脑风暴法专家小组应由下列人员组成:

·方法论学者——专家会议的主持者。

·设想产生者——专业领域的专家。

·分析者——专业领域的高级专家。

·演绎者——具有较高逻辑思维能力的专家。

第一个原则,在中小企业中,选择头脑风暴法参加者,都应具备较高的发散思维能力。在进行“头脑风暴”时,应尽可能提供一个有助于把注意力高度集中于所讨论问题的环境。有时某个人提出的设想,可能正是其他准备发言的人已经思维过的设想。其中一些最有价值的设想,往往是在已提出设想的基础之上,经过“思维共振”的“头脑风暴”,迅速发展起来的设想,以及对两个或多个设想的综合设想。因此,头脑风暴法产生的结果,应当认为是专家成员集体创造的成果,是专家组这个宏观智能结构互相感染的总体效应。

第二个原则,头脑风暴主持者的发言应能激起参加者的思维“灵感”,促使参加者感到急需回答会议提出的问题。通常在“头脑风暴”开始时,主持者需要采取询问的做法,因为主持者很少有可能在会议开始510分钟内创造一个自由交换意见的气氛,并激起参加者踊跃发言。主持者的主动活动也只局限于会议开始之时,一旦参加者被鼓励起来以后,新的设想就会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这时,主持者只需根据“头脑风暴”的原则进行适当引导即可。应当指出,发言量越大,意见越多种多样,所论问题越广越深,出现有价值设想的概率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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