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组织的管控模式,实质上主要体现为营销总部与驻外分支机构的集权与分权,即对管理与被管理的“度”的把握。它们之间是表里关系,是大脑与四肢的关系,也可以形象地比喻为“父子”或“母子”关系。一旦管控的“度”拿捏不当,必然造成失效局面。常见现象有:
形式化与官僚化严重,营销体系难以应对外部动态竞争的要求。形式主义。例如,每年年底,企业开始做明年的营销规划,很多经理都会洋洋洒洒写了几页纸交上去。但在实际工作中,计划赶不上变化,计划和执行两张皮。经理们把营销计划当成了家庭作业,应付上级。这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由于营销管理是极具挑战性的管理,所以企业在营销管理上往往较为谨慎,强调统一性,强调集权性,权力收的较紧。例如,前线终端的一个促销活动报上来,要经过管控职能部门的层层审批,品牌经理或者市场经理为了体现自身价值,往往“反复考量”:VI是否标准?预算是否合理?主题词是否准确?等主管经理批完了,把物料发到终端时,仗已经打完了,市场份额已被竞争对手抢光了。这种现象时有发生。
所以,当一个企业集权的时候,把权利从区域集中收上来,总部管理的责任心与专业水准如果较低,一线的机会将会损失殆尽,下面的人也会被“捆住手脚”。
营销组织内“强人化”与“军阀化”严重,营销体系难以满足整体营销的要求。有些沈阳企业老板采取简单的以包代管,类似于内部经销商的方式。只求完成定额销售收入,过度放任财权、人事权与经营权,这样容易出现所谓的“封疆大吏把持一方,挟市场以令老板”的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