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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管理咨询公司授权“四约定”
时间:2013-09-16 浏览次数:1657
 

     沈阳众森管理咨询公司看到,目前企业中大量的授权还没有形成制度化、法律化,加之上司与下属对于授权有着不同的想法,但实际中还存在大量授权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事先建立约定。建立适度的约定,才能够做到适度授权。

建立授权的约定,意味着上司与下属要做四个方面的工作:

    1.事先沟通期望

通过事先充分的沟通,使双方了解对方在想什么,如对授权的建议、顾虑、疑问等等。特别是上司,应充分了解下属的想法,比如下属“办砸了差事”,受到了严厉批评,心里有着委屈和不满,这时给予授权,下属会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来对付(比如多请示、多汇报)。

许多年轻的下属接到一项工作后,往往自以为是,一心想按照自己的想法将工作做好,而容易忘记或忽视授权的规则、权限等等,实际上是容易忽视上司的期望。这也需要上司通过沟通解决。

    2.平等对话

所谓“约定”,其重要的特征就是平等对话,就像两个平等的人在谈一份“契约”一样。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上司与下属地位上、权力上的不平等,造成许多职业经理误以为授权就是不平等,是一种强制行为。其实,授权并不是“授”,即“我给你权”,而是“约”,即我和你之间约定了什么权。

    3.约定“条款”

在授权的时候,往往有些事情是意想不到的,约定条款就是约定一些遇到特殊情况怎么处理的条款。

在上司对下属授权时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有特殊情况,你给我打电话。如果出现其它问题没完成,你自己处理,我全交给你了。

总之,就是要把特别的和例外出现时怎么办的条款事先约定出来,以便他按照授权范围去处理工作。

    4.约定“硬约束”

就是双方对授权的目的、程度、资源、可能出现的问题、担忧、处理方法等等,以“条款”,即逐条确认要点的形式加以约定。

双方一旦约定了“条款”,就对上司和任职人都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就是“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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