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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森观点
 
沈阳企业管理中的“共同富裕”
时间:2023-02-03 浏览次数:201
 

   沈阳众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看到,共同富裕的前提是共同奋斗。无论是企业家还是企业员工,都必须是企业的奋斗者。无论是从事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每一位公民也都必须是国家建设的奋斗者。我们警惕美国式的资本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同样要警惕福利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而不是所谓的“躺平”“吃大锅饭”的无差别平均主义。

共同奋斗的必然要求是,奋斗者共享奋斗红利。探索基于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之上的企业文化与分配制度,应该成为有使命精神的企业家的追求方向。与员工共享利益,让劳动者先于甚至优于股东进行价值分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的胸怀、格局、远见,尤其是伦理自觉。

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写道:“只有具有新精神的企业家,才能保持清醒自制,以免道德和精神上的灭顶之灾。除了敏锐和实干之外,他还要有某种非常突出的伦理特质,这样才能使他在这样的革新中,从客户和员工那里赢得不可或缺的信任,让他具备克服千难万险的能力。……企业家的工作量与日俱增,这与舒适的生活方式是不可兼得的。”韦伯这段话至今读来,依然振聋发聩。

   “尽其所能地获取,尽其所能地节约,尽其所能地奉献”是拥有“新精神”的企业家所必然拥有的工作观、财富观、伦理观。这样的“三观”对今天中国的企业家依然具有启迪意义。

共同富裕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沈阳企业老板要“给火车头加满油”,让他们有信心、有勇气,没有心理包袱和恐惧感,放开胆子合法致富,先富带后富,带动一节一节的“火车厢”,带动自身企业这列火车轰隆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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