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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企业管理咨询顾问如何看“利己主义”
时间:2025-10-17 浏览次数:74
 

   从组织或社会的角度来看,人的利己行为可以划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利己且利他。这种主观上的利己行为产生的结果对自己和他人都有好处,当然是最好的一种利己行为,或者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利己行为。这种行为是组织和社会需要大力鼓励的。第二种是利己不利他,却也不损他。这种利己行为只会对本人有利,但也不会损害他人的利益,因此属于中性的利己行为。第三种是利己但损他。这种利己行为尽管对当事人本人是有利的,但是会对他人带来损害,造成他人的利益被削弱甚至被剥夺,因而这种利己行为是最不可取的,也是从组织和社会的角度来看,最应当提高警惕加以约束、管制甚至惩罚的。

沈阳众森企业管理咨询顾问公司看到,人的利己之心并不一定导致对他人利益的损害,这里的第一种和第二种利己行为是应该得到保护甚至鼓励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行为的出现会导致帕累托改善,即提升整个社会的福祉水平,因为在第一种情况下利己者不仅自己受益,同时也使得他人受益,大家的福祉、效用或满足程度都增加了,这显然是一种帕累托改善的结果。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利己者本人的福祉、效用或满足程度增加了,而他人的并没有随之下降,从社会整体的角度来看,仍然是一种帕累托改善。只有第三种情况是需要特别小心的。但第三种情况也并非全都会导致对社会整体不利的效果,这是因为,当利己者为了获得自己的利益增加而不得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时,如果被损害方能够得到足够的补偿,从而弥补个人遭受的损失而有余,在这种情况下,同样会出现社会总福祉的帕累托改善,而不必然对整个社会的福祉水平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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