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韬》中,周武王问姜太公:将帅怎样才能做到军纪严明、令行禁止?太公答:“将以诛大为威,以赏小为明,以罚审为禁而令行。故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悦者,赏之。杀贵大赏贵小。”姜太公阐述的是治军之道,即在军中要做到令行禁止,就要从将帅抓起,他们犯有错误就要从严处置,从而达到震慑其他人的目的。而奖赏就要倾向于普通官兵,对他们取得的成绩要奖励,以激励斗志。
沈阳众森企业管理咨询顾问公司认为,诛与赏是对立的统一体,怎样诛和赏,体现了领导者的管理艺术。“诛大”是最大限度地体现惩罚的作用,“赏小”是为了实现激励效益的最大化,这两者可谓抓住了事物的主要矛盾,实现了它们价值的最大化。“诛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诛大官,因为大官重权在握,一举一动能影响全局;二是指诛大失误。如果大的失误都不受到处罚,那就可能什么事也做不成。“赏小”,也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奖赏小人物,如普通士兵、平民百姓;二是奖励小进步、小成就,对待个人或团体取得的小成绩,要注意及时给予奖励,使其再接再厉。
“诛大”与“赏小”所体现的是一种管理方法,合理地运用赏罚,就能发挥出它应有的威力。公司是一个特殊的集体,若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无法保证命令畅通,而赏罚分明则是保证公司纪律严明的一条有效措施。处理好赏与罚的关系,尤其是准确定位赏罚的主体,是公司管理者真正做到赏罚分明的关键。公司负责人是公司发展的决策者和领导者,一方面要有良好的管理素质;另一方面还要以身作则,应该不徇私情,公正无私,如果决策和工作失误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要主动承担领导责任,勇于自责。正如《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街亭失守,自贬三级,只有这样才能令下属信服,提高自己的威信。 |